各市州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产业工会、省总直属基层工委:
自2002年省总下发《关于加强新建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的意见》(湘工[2002]10号)以来,各地工会认真贯彻省总的文件精神,坚持新建企业女职工组织与工会组织同步筹备、同步建立,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组织组建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部分地方还存在着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女职工组织组建严重滞后于工会组建的问题,不利于工会整体作用的发挥和女职工工作的开展。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及省总一系列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特别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女职工组织组建步伐,最大限度地把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广大女职工组织到工会女职工组织中来,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现就加强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女职工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请贯彻落实。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建立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女职工组织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女职工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工会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进而维护好全体职工权益的重要方面,女职工组织是工会组织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组建工会的同时组建女职工组织是工会组建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女职工委员会应与工会同时建立”,各级工会组织必须充分认识在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组建工会的同时组建女职工组织是党交给工会组织的重要政治任务,充分认识在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加强女职工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广泛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向各级党政工领导、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经营者和女职工宣传组建工会女职工组织的重要意义,宣传《工会法》、《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总工发[2004]7号)等法律政策规定,宣传通过建立女职工组织促进员工与企业共谋发展的典型经验,提高各级领导及社会各界对建立工会女职工组织的认识,形成重视支持女职工组织组建的合力,力求最大限度地把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女职工组织到工会女职工组织中来。
二、落实“三同步”的组建方针,依托工会组建同步推进女职工组织建设。是否坚持女职工组织组建与工会组建同步是推进女职工组织建设的关键。各级工会要坚持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女职工组织与工会组织同步筹备、同步审批、同步建立;改制企业女职工组织与工会组织同步调整、同步巩固,同步发展。工会组织部门对女职工在10人以上的单位组建工会要严把审批关,在确定工会主席候选人的同时同步确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在审批工会组建方案的同时同步审批女职工委员会组建方案。基层单位在具体操作步骤上要实现工会主席由会员代表大会和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的同时,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由女会员代表选举产生或由新产生的同级工会委员会通过,从源头上杜绝建立工会与建立女职工组织不同步的现象。
三、坚持“三统一”的工作思路,加大组建工作力度。各级工会要坚持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女职工组织组建目标与工会组建目标统一部署、统一考核、统一表彰。要在各级工会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工会组建统计报表中增设女职工人数与女职工委员会建立数二项指标,以便加大跟踪组建和考核力度。要建立非公有制单位女职工组织组建工作的激励机制,将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女职工组织是否健全作为工会评先评优、验收模范职工之家、评选 “双爱双评”单位和个人的重要条件,将女职工组织组建率作为地方工会组建工作评比表彰的重要指标。工会有关部门要增强全局观念,加强协调配合,实现整体推进。组建工作应以组织部门为主负责总体部署,审批把关和考核表彰,统计部门负责进度统计和监测,女职工工作部门负责调查反映情况,加强具体指导,搞好检查督促。
四、 突出三个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已建工会女职工组织的作用。要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女职工工作的分类指导,在工作内容上坚持抓重点、抓示范,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女职工工作与工会工作同步规范。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女职工工作要以参与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为重点,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以开展“芙蓉杯”竞赛为重点,提高女职工岗位技能和竞争能力;以为女职工办好事、办实事为重点,增强女职工组织的吸引力。要坚持从“五个一”入手,树立和推广一批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女职工工作的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女职工工作的开展。要加强调查研究,大胆探索不同所有制形式、不同规模、不同行业的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女职工组织体制和活动方式,努力实现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和活动方式的创新,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女职工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湖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女职工组织建设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0-05-28 来源:本站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