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市直机关各单位、企事业单位:
2012年是工会开展送温暖活动20周年和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10周年。组织开展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十次党代会精神及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工会帮扶工作在新的历史阶段实现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湖南省总工会办公厅《关于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湘工发电[2011]1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送温暖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十次党代会和市十一次党代会的部署和安排,积极参与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推动落实各项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准确把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构建救助、维权、服务三位一体工作格局,切实解决广大职工物质和文化诉求,把广大职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的周围,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共同奋斗。
二、活动时间
2011年12月下旬至2012年春节前。
三、主要内容
全市各单位在送温暖活动期间,要围绕重点人群,采取多种途径,做到重点帮扶、集中帮扶,努力为城镇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困难居民解决生产生活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
(一)突出帮扶重点。除向工会建档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困难居民、困难劳动模范进行帮扶外,重点对五类群体进行走访慰问:一是困难企业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二是启动改制重组和关闭破产的市属国有、集体企业的困难职工(包括内退职工);三是资源枯竭矿区和独立工矿区的困难职工;四是因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致贫的困难职工;五是因家庭成员患大病、子女上学等原因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低保边缘职工。
(二)深入基层调研。各单位要以送温暖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并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措施和建议,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完善帮扶解困的长效机制。一要深入改制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和困难职工较多的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形式,进一步了解企业的困难状况和成因,与企业共商发展之策。二要深入困难职工家庭,详细了解困难职工的致困原因、利益诉求及思想动态,掌握最新的困难职工底数,完善困难职工档案。三要关注农民工群体,尤其要关注通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法律援助维权服务行动及“农民工平安返乡行动”后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情况,并走访慰问节日期间坚守工作岗位的一线职工和农民工。同时,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送温暖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好送温暖活动,解决各种涉及职工、农民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送温暖活动开展20周年、帮扶中心建设1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及2012年“两节”送温暖活动。主动向同级党委和政府汇报20年来工会帮扶工作和送温暖活动所取得的成效,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把这项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列入民生工程,形成各方通力合作的帮扶工作格局,推进工会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二)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双联”帮扶工作平台作用,切实做好“送温暖”项目的资源整合、政策落实及资金分配使用等工作,形成帮扶合力。要动员各级参联帮扶机关和参联帮扶干部,深入被联企业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组织机关干部与困难职工结对帮扶,做好节日期间企业稳定工作。
(三)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的要求使用管理,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坚持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2012年1月10日前将送温暖活动报告和统计表报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并通过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填写上报《送温暖工程统计表》。
联系人:吕玉兰、周小群,联系电话: 28686149,28686133 传真:28686139 邮箱:zzghwq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