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株洲市总工会拟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选调方案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学历层次和实际能力相结合、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二、选调条件
(一)年龄35岁以下(1977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二)大学本科和本科以上文化;
(三)工作经历三年以上(含三年);
(四)属于本市范围内的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
(五)政治可靠,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
三、选调时间:2月-3月
四、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月28日前(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株洲市总工会(株洲市天元区天伦西路)。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简历和其他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等材料,到株洲市总工会办公室(办公楼308室)报名。
(二)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将发放准考证并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笔试。
(三)考试
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入围者列入考察对象,由招考工作办公室组织。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础知识和文字写作能力,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组织尤其是命题及阅卷严格遵循保密原则。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
(四)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查其现实表现和能力、受奖惩情况、身体状况等。考察成绩占总成绩的30%。
株洲市总工会
201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