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总工会、各系统工会: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全市县市区及系统工会工作,现将《2011年度株洲市工会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株洲市总工会
2011年8月9日
2011年度株洲市工会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为加强对县市区总工会和系统工会的工作考核,进一步提高全市工会工作整体水平,经市总常委会研究决定,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市总工会十三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考核内容、量化考评指标、规范考核方式、突出考核实效,引导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突出工作重点,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方法,使工会组织更好地发挥作用,更好地推动服务型工会建设。
二、组织领导
市总工会成立工会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建之
常务副组长:王继恩
副组长:陶 岳、肖建国、秦跃辉、胡建明、刘金伟、袁建武
成 员:市总工会各部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层工作部,由基层工作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考核工作。
三、考核范围
县市区总工会、系统工会。
四、考核内容及标准
按照市总工会十三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作出的全年工作部署,市总工会确定了本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及相关工作标准,制定《2011年度县市区工会工作考核细则》、《2011年度系统工会工作考核细则》(详见附件),作为本次考核依据。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主体
市总工会成立考核小组,分别依据《2011年度县市区工会工作考核细则》对县市区总工会实施考核,依据《2011年度系统工会工作考核细则》对各系统工会进行考核。
(二)考核步骤
11月上旬,各被考核单位进行总结自评,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上报基层工作部;11月上、中旬,由市总党组成员及各部室对被考核单位相应工作进行考核评分,市总党组成员评分占总分值20%,部室评分占总分值40%;11月中下旬,由市总领导带队,各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基层单位工会主席组成的考核组,采取上门交叉检查等方式进行考核。在听取各单位工会工作汇报、查阅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对照考核细则和年初市总各部门下达的考核目标及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考核组评分占总分值40%。考核完毕,将考评结果上报市总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评定。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
1.奖项设定:“红旗单位”和“先进单位”。
2.表彰激励:考核结果将由市总发文通报表彰,红旗单位和先进单位将在市总全委(扩大)会议上进行表彰和奖励,并向其同级及上级单位党委进行情况通报。有条件的单位,可适当进行配套奖励。各县市区总工会、各系统工会可同参照市总考核办法对其直属基层工会进行考核,对工作特别突出的工会上报市总工会进行表彰。
3.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资格:
(1)未完成工会“两个普遍”工作任务(组建工会、工资集体协商)的;
(2)未按规定拨交上解工会经费或存在截留短解现象的;
(3)班子成员受党纪国法处理的;
(4)发生严重违反财务管理、财经纪律事件或重大财产损失的;
(5)发生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工作疏导不力,严重影响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稳定的;
(6)经市总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的其他情况。
4.考核加分原则:
(1)本级工会综合或单项工作获2011年度市总、省总和全总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的,由市总考核组提出意见,经市总考核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分别按1分、2分和3分的标准加分;
(2)经市总考核领导小组研究认定的其他亮点工作,进行适当加分。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各级工会要将考核工作作为检验工作实效的重要手段予以高度重视,主管领导要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并结合实际制订本单位的考核计划。
(二)严格程序,务求实效。考核评价的过程是对各单位工作全面调研和考察的过程,又是各基层工会之间相互交流学习的过程。要通过考核进一步指导工作,推广经验,促进工作落实。
(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各级工会要在考核评价过程中如实反映工作实际,保证考核评价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客观性,防止弄虚作假。
(四)各县市区总工会、系统工会应对下属工会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并报市总基层工作部。
上述办法由株洲市总工会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
1. [点击浏览该文件:2011年度县市区工会工作考核细则.doc]
2. [点击浏览该文件:株洲市系统工会工作职责.doc]
3. [点击浏览该文件:2011年度系统工会工作考核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