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工办发[2010]18号
湖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举办2010年全省职工羽毛球比赛的通知
各市州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产业工会,省总直属基层工会工作委员会,省职工文化体育协会理事单位:
为纪念《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颁布十五周年,展示全省职工爱岗敬业、勤奋工作、热爱生活、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推进全民健身运动在职工群众中的广泛开展,省总工会定于今年7月举办全省职工羽毛球比赛。希望各地各单位积极参与,把本次比赛作为今年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文化体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比赛取得圆满成功。
附件:1、2010年湖南省职工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2010年5月17日
附件1:
2010年湖南省职工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湖南省总工会
承办单位:湖南省职工文化体育协会 长沙市工人文化宫
二、比赛时间、地点
2010年7月21至25日在长沙市工人体育馆举行。
(职工组资格赛于7月16至18日举行)
三、活动宗旨:快乐工作 健康生活
四、比赛项目
1、团体赛
2、职工组男、女单打比赛
3、劳动模范组男、女单打比赛
4、领导干部组男、女单打比赛。
五、参加对象
1、各市州总工会、省直工会,省产业工会,省总直属基层工委,省职工文化体育协会(即原省大企业体育协会、省职工文化协会)理事单位;
2、省内所有符合参赛资格要求的职工可以参加职工组男女单打比赛。
六、参赛资格要求
1、参赛选手必须是2009年12月31日前在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年满18周岁的职工。包括各类合同工,临时工(含外地来湘务工人员),乡镇企业职工、在这一时限内取得经营执照的个体职工;
2、凡在专业队注册的职业运动员,在校(包括大专院校、中专、技校、中学等)的学生均不得参赛。
3、劳动模范组要求是各地2010年5月以前被评为市、州、省直级以上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4、领导干部组要求是处级(含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省职工文化体育协会理事单位的要求是分公司、分厂主要负责人以上。
5、各参赛单位要严把资格关,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本单位参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七、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二)团体比赛进行男子双打、女子双打和混合双打,采用三场二胜制,每局21分,每球得分的比赛方法。出场顺序为:女双、混双、男双。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根据报名情况决定第一阶段的分组循环赛和第二阶段的淘汰赛。
(三)团体比赛中运动员不得兼项。
(四)所有单项比赛将采用三局二胜淘汰赛制。比赛不设种子选手,一律采取公开、随机抽签定位比赛。
(五)分组循环赛的比赛顺序,均采用“1固定的逆时针轮转法”。裁判长有权对比赛顺序进行调整。
八、报名要求与办法
(一)报名要求
1、团体赛:以市州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产业工会、省总直属基层工委和承办单位为单位报名参赛,每单位限报1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女运动员各4人(运动员不得兼项),随队报具有一级羽毛球裁判员资格1人到会参加裁判工作;
2、职工组:各市州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产业工会、省总直属基层工委参加团体赛的运动员可直接参赛(不另外增加参加单打比赛人员);省职工文化体育协会各理事单位可报男女各2名选手参赛,以上单位选手直接参加正选赛。省内所有符合参赛资格要求的职工均可参加职工组比赛。但必须先参加资格赛,根据参赛人数取前8—16名选手参加正选赛。
3、劳动模范组:各市州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产业工会、省总直属基层工委均可各报2名选手参赛;省职工文化体育协会理事单位可各报1名选手参赛。
4、领导干部组:各市州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产业工会、省总直属基层工委均可各报2名选手参赛;省职工文化体育协会理事单位可各报1名选手参赛。
(二)报名办法
1、请各市州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产业工会、省总直属基层工委、省职工文化体育协会理事单位按照参赛要求认真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于2010年6月30日前报省总宣教部。各单位报名时请将参赛人员身份证、工作证(劳模、领导干部须报资格证件)复印件以及领队、教练员和运动员近期1寸免冠照2张同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2、省内所有符合参加职工组参赛资格要求的职工,请将个人身份证、工作单位证明(加盖本地总工会或本单位工会公章)、联系方式和近期1寸免冠照2张直接到长沙市工人文化宫比赛组委会报名。报名时交参赛费50元(大会赠送纪念品一份)。
九、弃权和罢赛
(一)每场比赛出场运动员迟到10分钟者,判该队员该场比赛弃权,第一次比赛以比赛开始计算时间,其他场次的比赛以裁判员宣布上一次比赛结束后计算时间。
(二)因运动员、运动队的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中断或拒绝出场,超过5分钟者为罢赛(由裁判长计时)。
十、申诉程序
(一)按羽毛球规则申诉办法执行。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大会仲裁委员会处理。
(二)各代表队如对其他代表队的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要求申诉的,必须在首轮比赛结束前二小时内写出书面申诉材料,并附有证明材料,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资格审查组裁决。
(三)关于技术申诉,采取当场比赛当场申诉的办法,申诉附申诉材料,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仲裁组裁决。不受理口头申诉。
十一、名次录取与奖励
1、团体、单项比赛均取前八名予以奖励;发给奖杯(牌)、证书、奖金(奖品);
2、参赛队、参赛选手不足八人(队)的项目减一录取名次,不足三人(队)的项目改为表演赛;
3、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运动员和优秀裁判员奖;
4、获得团体、各项单打比赛前三名的单位、个人均有资格代表我省参加全国比赛;
十二、经费
1、各参赛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大会统一食宿标准为140元/人/天;
2、报名时每个参赛队交纳5000元运动员资格、比赛纪律保证金,如无违纪、违规行为比赛结束后全额退还;
3、随队裁判员交通食宿费用由各单位负责,其他费用由大会负责。
十三、裁判员与仲裁委员会
本次比赛裁判长、副裁判长和骨干裁判员由省体育局指派。为达到各地培养骨干裁判员的目的,各参赛单位须选派1名具有一级羽毛球裁判员资格裁判员参加赛会的裁判工作。不足的部分由组委会与省体育局协商选调。
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四、报到时间地点
请各参赛单位、运动员、裁判员于2010年7月19日到
长沙市工人文化宫报到,定于19日晚7:30分召开第一次组委会与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20日所有运动员、裁判员熟悉场地,裁判员实习。
十五、联系方式、联系人
省总工会宣教部:夏忠宏 许 波 刘岳文 罗 伟
联系电话:0731—84320260 84320161(传真)
邮政编码:410005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民主东街11号
电子信箱:hnghxw@163.com
长沙市工人文化宫:唐 涛 洪 健
地 址:长沙市韶山中路216号
联系电话:0731——85553949
十六、组委会将在报名全部截止后举行公开分组抽签仪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