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产业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工作委员会,省总工会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201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人民政府湖南省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湘政办函[2009】92号)和省政府与省总工会联席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经省总工会主席会议研究,现就进一步推动建立健全地方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联席会议制度的重要意义
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是各级政府与同级工会通报情况,共同研究、解决涉及职工权益和工会建设重大问题的专门会议。建立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是在新形势下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举措;是政府密切与职工群众联系,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增强决策民主性、科学性的有效形式;是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充分发挥工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的重要举措;是工会参政议政,充分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和社会调节作用,从源头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也是工会争取政府赋予更多资源和手段的重要平台。各级工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对建立健全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争取建立健全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工会源头参与作用。
二、大力推动市州和县市区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
目前,我省部分市州和县(市、区)建立了政府与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但还存在不完善、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有的会议召开不定期,随意性大;有的会议形式不规范,将一事一议“工作联系”会议当作联席会议,或以政府常务会议等形式替代联席会议;有的会议落实保障措施不完备。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联席会议制度的效用,迫切需要加以解决。为推动各地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省总工会确定2010年为“联度会议制度推进年”,争取年内所有市州和80%以上的县市区全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到2011年,100%的县市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省总工会将继续把各地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联席会议的情况纳入全省工会工作考核内容。各级工会组织要抓住省政府与省总工会恢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机遇,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与省总工会恢复建立联席
会议制度后的首次会议精神,加强与政府的联系和沟通,尚未与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要尽快建立;已经建立的要进一步规范完善,定期召开会议,着力解决实际问题。
三、切实提高联席会议组织和实施水平要做好联席会议议题的准备工作。紧紧围绕本地区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劳动关系中具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政府与工会共同关注的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以及工会工作中需要政府支持和帮助解决的实际问题,选准议题,充分论证,使联席会议议题更具前瞻性、战略性及现实性。要规范召开联席会议的基本程序。第一,提出和确定议题。向政府提出联席会议议题方案,与政府进行协商,共同确定联席会议议题。第二,会前沟通,协商解决方案。就拟提出的要求或建议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会前协商沟通,争取达成共识或基本共识。第三,筹备和召开会议。与同级政府办公室共同承担会议筹备工作。第四,形成会议纪要。协助政府办公室就会议议定事项形成会议纪要,下发政府相关部门。
要狠抓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把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按照分工指定到具体部门,要求相关部门及时报告落实情况。认真分析落实议定事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切实措施,确保议定事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主题词:联席会议 制度 通知
湖南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0年5月4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