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总工会
关于印发《株洲市基层工会推进创先争优、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总直管企事业单位工会:
《株洲市基层工会推进创先争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竞赛实施方案》经市总工会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株洲市基层工会推进创先争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竞赛考评细则
株洲市总工会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株洲市基层工会推进创先争优、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竞赛实施方案
为学习贯彻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总结表彰暨经验交流会、市总工会第十三届六次全委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单位工会工作,全面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水平,市总工会决定开展全市基层单位工会推进创先争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竞赛活动。每年在基层单位工会中评选表彰 “株洲市工会工作红旗单位”、“株洲市工会工作先进单位”。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按照全总提出的“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省总提出的“贴近中心促发展、贴近职工办实事、贴近基层搞服务”的工作思路,以及市总提出的“六抓”工作要求,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基层单位工会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工会在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开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新局面。
二、竞赛目标
通过开展工会工作竞赛,进一步调动广大工会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市工会形成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学赶先进、创先争优的生动局面,提升工会工作整体水平,推动各项工作更加贴近中心、贴近职工、贴近基层,努力做党政靠得住的放心工会、单位离不开的有为工会、职工信得过的满意工会。
三、参赛对象
市总直管的企事业单位工会。
四、评比内容
1.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重点抓好基层单位工会所属的工会分会、工会小组建设,实现工会组织对所辖下属单位的全覆盖;大力发展工会会员,最大限度地把包括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实现基层单位下属单位建会率达100%,职工入会率达95%。组建工会的同时,建立健全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组织,切实发挥各委员会的组织、协调、监督、服务作用。
2.开展建功立业活动。按照市劳动竞赛委员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单位实际,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技术攻关、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聘请劳模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积极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
3.做好劳模推选工作。认真做好劳模选树推荐工作,积极创建劳模创新工作室。着力加强班组建设,努力争创“工人先锋号”和“五一先锋号”。
4.推进民主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建立职工代表巡视制度、职工代表培训制度和建议提案制度,引导职工代表参与企业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厂务公开制度,充分保证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工会主席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第一候选人。
5.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企业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职工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无重大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建立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或设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对企业执行有关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保险福利等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群众监督。
6.开展帮扶救助工作。开展困难职工调查,建立困难职工台帐。开展“送温暖”、“金秋助学”等帮扶活动。组织“慈善天天一元捐”活动,直属基层单位开展率达50%。认真做好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险工作,参保面达100%。
7.“职工之家”创建活动。加强企业工会文化宫、俱乐部、职工书屋等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文化设施的公共服务功能。积极组织开展职工文体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积极争创“模范职工之家”。开展“双爱双评”活动,增强工会凝聚力,提高工会工作水平。重视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切实疏导职工思想情绪。积极开展“工人阶级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典型。
8.推进职工素质提升工程。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和“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活动,大力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和“芙蓉杯”女职工素质达标竞赛活动。开展“名师带高徒”、“首席技师”命名及高级技能人才培训等活动。加强企业班组建设,推动企业科学发展。积极开展职工培训,督促企业按标准提取职工培训经费,确保经费的7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
9.加强工会财务监督管理。推进工会经费委托税务代收和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列入预算并统一拨缴的工作机制,按时完成工会经费收缴任务,并按规定分成上级下拨工会经费。完善工会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使用工会经费。加强工会资产经营管理,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健全工会经费审查制度,保证工会经费安全高效使用。
10、工会信息调研和新闻宣传工作。积极配合市总开展的各项调研活动,切实提供相关文字资料。认真做好工会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工作典型等信息,第一时间报送职工队伍中发生的重大突发性事件、重大劳动安全事故及重大灾情疫情等紧急信息。积极开展“工人阶级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典型,每月向株洲工会网投稿2条以上。
市总直管的事业单位工会在做好以上评比内容涉及的工作目标任务外,结合单位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会工作,切实履行对下属基层单位工会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
五、评选计分办法
评选计分由以上10项工作目标考评得分(100分)和奖励加分两部分组成。
1.工作目标考核按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见附表)。
2.奖励加分。(1)荣誉称号加分。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加2分;获得市(厅)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加1分。(2)工作创新加分。工作经验得到全总、省总、市总以文件转发或现场会推广的,每份文件或每场现场会分别加3分、2分、1分;单项工作分别在全总、省总、市总有关会议做典型发言,分别加2分、1.5分、1分;单项工作经验在全总、省总、市总有关会议、文件资料汇编列为典型材料,分别加1.5分、1分、0.5分。(3)单位开展“慈善天天一元捐”工作,直属基层单位开展率达50%,职工参与率达50%的加1分。
一项工作多次得到表彰的,计最高得分,不重复加分。
六、评比组织及评选方法
1.市总工会成立基层单位工会工作竞赛领导小组,负责竞赛的规划、指导、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层工作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其他各部室参与组织实施。
2.对参与竞赛评选“株洲市工会工作红旗单位”、“株洲市工会工作先进单位”的基层单位工会,采取单位申报制。申报单位按照《株洲市基层单位工会工作竞赛评比细则》进行自行评分,并呈报书面参评材料,报市总基层工作部。由基层工会工作竞赛领导小组组织评比小组按评比细则(见附件)对候选对象进行评选,评比小组按评比得分情况提出获得“株洲市工会工作红旗单位”、“株洲市工会工作先进单位”的初步意见,最后报市总工会常委会审定。
3.对获得“株洲市工会工作红旗单位”、“株洲市工会工作先进单位”的基层单位工会,由市总工会每年在年初的工会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经费奖励,各基层单位可给予适当配套奖励。
七、工作要求
各基层单位工会要高度重视工会工作竞赛,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参赛方案,成立相关机构,分解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要以创建“红旗单位、先进单位”为目标,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加强规范化建设,推动工作开展。各县市区总工会、各系统工会要按照此方案要求,组织所属基层工会开展竞赛活动。广大工会干部要振奋精神,与时俱进,以饱满的热情、良好的作风投身到竞赛活动中来,为推动株洲市工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