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关心关爱因患重大疾病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根据省总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期职工大病关爱行动的通知》要求,通过职工书面申请、基层工会调查核实、县市区总工会审查、市总工会审核审批,再经省总工会批准,全市通过审核符合大病关爱行动政策的职工共计56人,其中:帮扶标准为10000元的43人,帮扶标准为20000元的11人,帮扶标准为30000元的2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株洲市职工大病关爱行动拟帮扶对象情况汇总表》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17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形式反映。
单位名称:株洲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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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412000
株洲市总工会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