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1.部门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3.部门收支概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4) 政府采购预算
(5)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7)“三公”等经费预算说明
(8)其他事项
4.名词解释
5.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6.公开表格附件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株洲市总工会现有部室11个,在职人员38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48人,遗属人员2人,属市一级预算单位。下设2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中在职人员37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6人,遗属人员2人。株洲市总工会及下设2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共有人员156人,其中在职人员75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74人,遗属人员4人。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工会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株洲市总工会机关的主要工作职能:
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遵照全国总工会确定的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围绕大局,结合我市实际,指导全市工会工作。
2.贯彻执行全国总工会和市总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依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开展工会各项工作;领导市总工会直属单位的工作。
3.开展工会理论政策研究,为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平等协商制度和计提合同制度。
4.受市政府委托,承担省劳模的推荐、管理和市劳模的推荐、评选、管理工作;负责市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共有11内设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政工科、宣教部、基层工作部、民主管理部、经济工作部、女工部、法律保障部、财务部、经审办、资产监管部。下设2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分别为株洲市工文化宫和第二文化宫。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株洲市总工会机关本级。收入为公共预算收入,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为市总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困难企业慰问金、劳模补助等专项经费。
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579.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79.1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拨款、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其他收入和上年结转。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579.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1.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6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6.2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820.3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本单位主要是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范畴,故无预算经费。
2.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758.8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具体包括面向全市分配的困难企业慰问金、劳模补助等专项经费。其中:一宫、二宫人员经费定额补助145.2万元;劳模补助专项经费148万元;困难企业慰问金465.62万元。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1579.18万元,比上年增加147.60万元,主要原因是从2019年开始株洲市总工会人员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9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业务性专项)共安排12.9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12.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派驻纪检组工作经费的增加。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9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经费。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本单位资产属于工会资产,由工会独立管理,不属于政府行政性资产,故无相关说明。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157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0.36万元,项目支出758.8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七)“三公”等经费预算:
株洲市总工会2019年市财政资金部门预算安排人员经费和专项补助资金,运转经费未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范畴。2019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所以“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上年度也无“三公”经费预算数,所以不存在增减变动。
(八)其他事项。本单位2019年预算未安排单位运转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三公经费、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部门支出预算。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 “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表五:基本-工资福利
表六:基本-一般商品服务
表七:基本-个人和家庭
表八: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九:一般预算支出表
表十:一般-工资福利
表十一:一般-一般商品服务
表十二:一般-个人和家庭
表十三:政府性基金
表十四: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部门支出总表
表十五: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表十六:“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十七:绩效目标申报表
表十八:专项绩效目标表
表十九:专项资金汇总及绩效目标申报表
点击链接查看:预算公开表02901(全套19张专项检查参考)单位
点击链接查看:株洲市总工会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 预算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