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攻坚号角响,困难职工不掉队!为精确扶贫,精确脱贫,共建小康家,共圆小康梦,并确保我市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做到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市总工会决定4月对我市已建档的困难职工档案进行全面清理。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相关负责人称,目前株洲已建立完善困难职工档案30445份。
一、档案清理(注销)范围
1.已死亡建档职工。
2.已脱困建档职工。
脱困主要是指:已退休并领取退休金;读书小孩已参加工作;患重大疾病家庭成员已死亡;本人及家庭成员已再就业并有工资收入;已不符合困难职工认定条件的。
3.不合格档案。无法重新填齐相关资料成为合格档案的全部予以注销。
4.其它档案。如:不属于职工(或原改制企业职工)的建档群体。
说明:
株洲市职工帮扶工作认定的困难职工包括: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仍然困难的职工(人均低于450元/月)
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害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人均低于800元/月)。
因各类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含重特大疾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
二、档案需求分类
1.资金救助。主要是指建档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如癌症、精神病及残疾等),均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只能靠各类救助金维持家庭生活。
2.转岗培训就业扶持。主要是指建档职工因本人及家庭成员年龄偏大、技能偏低,下岗后需要通过技能培训、技能提升实现再就业。
3.创业扶持。主要是指建档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因年龄偏大等原因无法通过转岗培训实现再就业,同时本人有自主创业意愿的。
4.政策扶持。主要是建档职工对办理廉租房、办理低保、子女助学贷款等政策层面有需求。
华石煤矿的20名困难职工,市总工会维权帮扶中心给他们每人送去了2000元救济金
三、具体要求
1.帮扶资金使用的基本原则是“先建档,后帮扶”,此次清理(注销)、需求分类工作与工会开展的各类帮扶救助项目密切相关,也将直接影响到我市帮扶救助项目的确定及成效。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请各级工会具体分管领导及经办人员克服困难,据实清理(注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此项清理(注销)及建档需求分类工作。
2.各县市区总工会请自行在全总帮扶软件中对困难职工档案按要求进行清理(注销)。各系统工会、企事业单位工会清理(注销)工作完成后请填报《株洲市困难职工档案清理(注销)汇总表》,由市职工维权帮扶中心统一注销。需求分类只需填报《建档困难职工需求分类汇总表》
3.两项汇总表(纸质或电子版本)请于4月25日上报市职工维权帮扶中心。
市总帮扶中心工作联系电话:安秀洁,28686129,18073332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