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州总工会生产(经济)部及产业工会:
根据《湖南省总工会2012年工作要点》关于加强劳模管理服务工作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劳模休养活动,在对今年的全国劳模休养活动进行安排部署的基础上,省总工会拟于近期组织部分省部级以上劳模开展休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先安排生产一线特别是工作条件艰苦、劳动强度较大或近年来没有参加过灰汤休养活动的劳模,适当安排身体健康、行动方便、可参加外出活动的退休劳模(65岁以下)。
二、休养时间和地点
第一批:10月9日至10月14日;第二批:10月25日至31日。地点:省总工会灰汤职工疗养院。
三、有关要求
1、有关市州总工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明确一名责任心强的同志作为领队,协助做好有关组织工作,统一安排车辆,组织本市州参加休养的劳模按时集中和返程。
2、劳模休养按出勤对待,休养期间的食宿、交通、游览等费用由省总工会负责。参加休养的劳模需携带荣誉奖章、身份证件及洗漱用品、雨具、游泳衣裤等,请勿带家属和随员。
3、请将劳模休养人员汇总表(见附件)于9月29日15:00前报我部。
省总生产部联系人:彭建中,联系电话:0731-84320191,13975818586,邮箱:hnszscb@163.com。
灰汤疗养院联系人:张伟清,联系电话:0731-87296071,13487564218。
附件:
1、 [点击下载:2012年劳模休养人员汇总表.doc]
2、 [点击下载:劳模休养人员时间安排分配表.doc]
湖南省总工会生产保护部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