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总工会、系统工会,市总直管企事业单位工会:
现将《株洲市工会开展“岗位学雷锋、争做好员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株洲市总工会
株洲市工会开展“岗位学雷锋、
争做好员工”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总工会关于在全省职工中深入开展“岗位学雷锋、争做好员工”活动的通知》(湘工发[2012]12号)和《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弘扬雷锋精神、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株办[2012]7号)文件精神,引导全市广大职工践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雷锋精神,为推进“三大战役”、建设“四个株洲”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努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结合我市工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着眼于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着眼于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以“岗位学雷锋、争做好员工”为主题,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深入学习和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并将学雷锋活动与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相结合,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与“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相结合,选准切入点,找准结合点,把握创新点,广泛进行雷锋事迹、雷锋精神和雷锋式模范人物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学雷锋实践活动和社会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时代化,在全市形成弘扬雷锋精神、创建文明城市的生动局面。
二、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争创“雷锋号”示范岗活动。在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公共服务行业广泛开展这一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员工践行爱岗敬业和雷锋精神,立足本职岗位做好本职工作,创造一流业绩,积极为打好“三大战役”、建设“四个株洲”勤奋工作。整合工作品牌,发挥示范窗口的辐射带动作用,结合“工人先锋号”、“芙蓉标兵岗”创建活动,在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各类公共服务行业窗口单位中开展争创“雷锋号”示范窗口活动,对授予湖南省“工人先锋号”、“芙蓉标兵岗”的同时授予“雷锋号”示范窗口称号。
(二)扎实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把学雷锋活动与当前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相结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宣传政策法规,促进企业发展,推动解决困难,推动重点工作。一是认真开展“百企千员万卷”走访调研活动。市总机关干部要深入企业、深入一线、深入职工,认真开展“百企千员万卷”走访调研活动,即“进百家企业、访千名员工、发万张问卷”。摸清情况、分析原因、研究对策,为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决策提供依据。各基层工会要结合自身实际,下基层,进企业,开展调查研究,聆听职工呼声,真实了解职工诉求,真情帮助职工解难。二是深入开展“与职工同吃、同劳动”活动。市总机关每季度组织干部到企业开展“与职工同吃、同劳动”活动,在劳动中与职工“心贴心”谈心交友,倾听他们的心声,了解他们的疾苦,摸清他们的脉搏,了解职工在想什么、干什么、盼什么,当好职工状况的第一知情人。三是将学雷锋活动贯彻服务职工活动全过程。坚持群众观念,走群众路线,切实为职工和基层办几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以实干求实效。大力推进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组织开展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工业园区)评选表彰活动,推动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更好落实,促进企业和职工互利共赢。广泛开展关爱农民工、服务农民工活动,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大力开展困难职工帮扶维权工作,不断拓展优化帮扶维权项目,继续做实“送温暖”、“金秋助学”、日常救助、法律援助等传统项目,拓展提升职工因病因灾致贫致困特别救助项目,推动实施低收入家庭公积金贷款贴息救助项目,随时随地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
(三)大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积极引导、发动职工成立、参与各种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力所能及,群众欢迎,企业需要的志愿服务行动。市总工会将联合劳动、司法、教育、卫生等部门及部分企业,组建“职工维权志愿服务团”、“心理咨询志愿服务团”、“医疗卫生志愿服务团”、“技能大师志愿服务团”等职工志愿服务组织,在职工相对集中的场所,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切实为职工解疑释惑,破解难题。各县市区总工会、系统工会和市总直管企事业单位工会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职工群众需要组织志愿服务活动。
(四)积极开展弘扬雷锋精神新闻宣传活动。按照精品化、时代化和大众化的要求,广泛开展弘扬雷锋精神的主题宣传活动,实现雷锋精神传播的多样化和长期化。一是在全市各级工会开展“讲雷锋故事、学雷锋征文、唱雷锋歌曲”活动,从4月上旬到8月底组织开展“身边的雷锋”有奖征文活动,通过演讲、征文、唱歌等活动,让雷锋故事和雷锋精神切实深入广大职工特别是新生代青年职工心里。二是广泛宣传学雷锋活动先进典型,结合2011年度株洲市劳模评选表彰活动,以“工人阶级宣传月”活动为平台,以开展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评选活动为载体,深入挖掘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在省市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劳模的优秀事迹,用先进人物的模范事迹引领广大职工的价值取向。三是开展向职工送文化活动,为企业职工书屋配送雷锋故事和雷锋日记等书籍,组织开展“送戏”进园区、进企业活动,让雷锋精神在职工中广泛传颂。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2012年3月中下旬,市总工会要下发《株洲市工会开展“岗位学雷锋、争做好员工”活动方案》,对学雷锋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各县市区总工会、系统工会,市总直管企事业单位工会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化的实施方案,并于2012年4月20日前报市总工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市总工会宣教部)。
(二)推进实施。市总机关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株洲市工会开展“岗位学雷锋、争做好员工”活动方案》要求,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组织开展学雷锋主题活动。全市各基层工会要根据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开展学雷锋活动。
(三)回顾总结。各级工会要对学雷锋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挖掘学雷锋活动中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扩大学雷锋活动的社会影响,在8月中旬做好阶段性活动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市总工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株洲市总工会“岗位学雷锋、争当好员工”活动领导小组,王继恩同志任组长,陶岳、周建明同志任副组长,肖建国、秦跃辉、胡建明、刘金伟、袁建武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总宣教部,由陈建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总工会办公室、宣教部、基层工作部、民管部、法律保障部、经济工作部、女工部、机关党委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各县市区总工会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二)营造良好氛围。要注重运用标语、横幅等宣传形式,营造学雷锋活动的浓厚氛围;要积极报送新闻线索,协调组织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宣传报道本行业、本单位学雷锋活动的进展、成效和经验,加大雷锋事迹、雷锋精神的宣传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注重工作实效。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设计出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学雷锋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到公共场所和每个服务窗口。将学雷锋活动纳入工会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推动学雷锋活动持续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