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总工会:
为进一步激发乡镇(街道)工会活力,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工会在推动科学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协调劳动关系、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省总工会决定评选表彰一批湖南省“六好”乡镇(街道)工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评选工作以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工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总工发[2005]53号)中提出的“六好”为基本标准,具体要求是:
1、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好。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各方配合、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工会工作格局,党委把工会工作纳入党建目标体系,定期研究解决乡镇(街道)工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建立政府与工会联席(系)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规定主动征求工会意见。乡镇(街道)工会有必要的工作经费、有专门的办公场所、有必要的办公设备。
2、组织网络健全好。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工会联合会,同时建立乡镇(街道)工会联合会女职工委员会等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工会干部,工会主席按同级党政副职配备,是党员的进入同级党委班子。工会主席由党委副书记兼任的,配备专职工会副主席,享受乡镇(街道)中层正职待遇。区域内工会建会率、职工入会率处于先进水平;乡镇(街道)工会、村(社区)工会和企业工会“小三级”工会网络健全。
3、履行基本职责好。源头参与有力,适时提出涉及维护职工权益的主张和建议。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推动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覆盖率、履约率高。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劳动安全卫生监督工作落实,区域内企业无严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及群体性事件。
4、指导帮助基层好。按照“贴近基层搞服务”的要求,适时对区域内基层工会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主动与企业进行沟通协商,解决基层工会在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代行基层工会难以承担的维权职能;培训基层工会干部成效明显,基层工会干部合法权益维护到位。推行“双措并举、二次覆盖”工作有力,区域内基层工会联合会建设规范,作用发挥较好。
5、服务职工群众好。按照“贴近职工办实事”的要求,努力为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建立乡镇(街道)帮扶站点,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积极开展职工就业培训,提高职工的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区域内企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职工群众对工会满意度较高。
6、围绕中心开展工作好。按照“贴近中心促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乡镇(街道)中心工作,推动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深入开展。推动实施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广大职工积极投身改革,为发展经济建功立业,文化体育工作活跃。
二、名额分配
名额分配办法以各地乡镇(街道)工会数为基数进行分配,会员人数较多的市州适当增加名额(具体分配方案附后)。
三、评选和奖励办法
评选推荐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由乡镇(街道)工会申报,县(区、市)总工会和市州总工会逐级推荐,省总工会审定的办法进行。省总工会委托市州总工会对候选对象进行考核验收,根据需要进行抽查,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交省总工会常委会审定后命名表彰。
评为“湖南省‘六好’乡镇(街道)工会”的单位,由省总工会授予奖牌并通报表扬,市、县总工会可以给予必要的物质奖励。
四、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评选表彰“湖南省‘六好’乡镇(街道)工会”的目的是激发乡镇(街道)工会活力,推进乡镇(街道)工会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工会作用。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把评选推荐工作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2、严格要求。评选推荐要严格按照标准和条件进行,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会员群众的意见,把会员群众满意不满意、赞不赞成作为重要标准。
3、加强宣传。要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和推荐对象典型事迹的宣传,扩大社会影响,激发创优争先的热情,推动乡镇(街道)工会规范化建设向高层次发展。
推荐对象推荐表和推荐材料(一式三份)请于2011年10月30日前报省总工会组织部(传真:0731—84320215;电子邮箱:hnghzzb@163.com)。
附件:1、 [点击浏览该文件:2011年度湖南省“六好”乡镇(街道)工会名额分配表.doc]
2、 [点击浏览该文件:湖南省“六好”乡镇(街道)工会推荐表.doc]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