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6日,全国工商联、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出《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民营企业“关爱员工、实现双赢”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决定在2011年开展第六届全国民营企业“关爱员工、实现双赢”评选表彰活动,表彰一批“全国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一批“全国热爱企业优秀员工”,以及一批“全国双爱双评先进企业”。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联、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商联、工会,各副省级城市工商联、总工会联合考察推荐,全国工商联和全国总工会审查同意,提出拟表彰的111名“全国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111名“全国热爱企业优秀员工”、112个“全国双爱双评先进企业”名单,现予以公示。对公示的候选人或企业,如有不同意见,请在9月16日前向全国工商联、全国总工会反映。
受理单位: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联系电话:010-85114475
受理单位:中华全国总工会 联系电话:010-68591613
“全国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全国热爱企业优秀员工”“全国双爱双评先进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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