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总工会、系统工会、直管企事业单位工会:
根据株洲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先锋杯”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的意见》要求,市劳动竞赛委员会拟召开“先锋杯”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总结表彰暨建功“十二五”劳动竞赛启动大会。会议将表彰“先锋杯”劳动竞赛先进单位和优秀组织者、工人先锋号、职工节能减排优秀成果、职工优秀创新成果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就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对象
(一)劳动竞赛先进单位的推荐对象为县市区、系统、企事业单位等。
(二)劳动竞赛优秀组织者的推荐对象为各级劳动竞赛机构的负责人或组织竞赛的工作人员。
(三)工人先锋号的推荐对象为在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先进科室和班组。
(四)职工节能减排优秀成果的推荐对象为单位或个人在节能减排“金点子”活动中提出并实施的优秀成果。
(五)职工优秀创新成果的推荐对象为单位或个人在生产实践中提出并实施的新技术、新操作法和新的科技成果。
二、推荐评选条件
先进集体和个人获得者须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参与“先锋标”劳动竞赛,取得显著成绩,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劳动竞赛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评选条件
1. 坚持在“城市提质、园区攻坚、旅游升温”三大战役、“5115”工程等重点建设中,广泛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
2. 坚持自主创新,推进改革开放,在调结构、转方式方面有突出成绩,企业和职工创新成果丰富,经济效益又好又快增长;
3. 积极组织职工开展技术培训、技术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在全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工人先锋号推荐评选条件
1. 注重职工思想作风和业务素质建设,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技能水平;
2. 注重技术创新和节能环保,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居同行业领先水平;
3. 具有积极进取、奋勇争先,团结协作、和谐共进的团队精神,团队凝聚力、影响力大,职工信赖、公众认可。
(三)职工节能减排优秀成果推荐评选条件
1. 在节能减排“金点子”活动中提出的小革新、小发明、小设计、小创新、小窍门运用于生产(工作)中,年可创效100万元的成果;
2. 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运用于生产(工作)中,年可创效100万元的成果;
3. 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节能减排效果明显的成果。
(四)职工优秀创新成果推荐评选条件
1. 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发明创造并运用于生产(工作)中的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
2. 合理化建议、先进操作法和科研(教研)成果被推广应用,获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成果。
三、推荐评选名额
1. 劳动竞赛先进单位为10个;
2. 劳动竞赛优秀组织者10名;
3. 工人先锋号30个;
4. 职工节能减排优秀成果10项;
5. 职工优秀创新成果10项。
四、推荐评选程序
1. 申报:各竞赛组织单位向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报告;
2. 初审:市劳动竞赛办公室在综合考虑事迹先进性、行业代表性和结构平衡的基础上,确定初定的推荐对象报市总工会常委会议;
3. 审核:初定推荐对象经初审后,报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审核。
请各县市区总工会、系统工会、企事业单位工会根据要求于7月12日前将推荐对象以及500字的典型事迹材料报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电子邮箱zzszghjjgzb@sina.com,电话:28686169)
201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