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落实“两个普遍”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是市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从我市工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出发,向全市各级工会提出的明确要求。近年来,经过各级工会的共同努力,我市工会组织建设和推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仍然存在组建率偏低、建会质量不高、工资集体协商难以扩面等问题,与全总和省总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开展创先争优落实“两个普遍”三年行动,将进一步夯实工会组织基础,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开创工会工作的新局面。
日前,株洲市87名工会干部被授予湖南省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资格证书,这是株洲市工会系统规模最大的一次培训合格省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为推进“两个普遍”工作提供了专业指导人才。
全总十五届四次执委会上,王兆国同志代表党中央提出了“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株洲市总积极响应,认真贯彻,于9月20召开了全市推进“两个普遍”工作会议,对推进“两个普遍”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确保“两个普遍”工作取得实效,9月25日开始,在全市工会系统开展了为期3天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业务培训,要求市总机关市总机关、县(市)区工会、行业工会50岁以下的工会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结束时,认真组织了业务培训考试,考试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总工会共同颁发《湖南省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资格证书》。
本次培训共有106人参加(包括市总机关50岁以上干部),其中参加考试87人,考试合格87人,合格率100%。
株洲市总工会机关党委
2010年11月12日